关于“不要回头”,“不要开门”,“永不复还”:
之前想要写一篇关于“不要回头”的文学和意象学赏析,我举出的例子是:
1. 古希腊-罗马神话中,俄耳甫斯想要将亡妻欧律狄刻从阴间带走,却忍不住破坏了与冥王的戒律而回望,妻子于是又再度跌落冥渊。
2. 日本神话中,伊邪那岐想要把伊邪那美从黄泉带回,伊邪那美警告他不要回头看自己,但伊邪那岐因为好奇回头,发现伊邪那美俨然已是腐尸一具,因此与她决裂,独自回到了阳间。
3. 圣经中,上帝毁灭恶城索多玛和蛾摩拉时,恩准义人/信徒罗得一家逃离,但罗得的妻子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正遭毁灭的家乡,于是她化作了一尊盐柱。
我那时问我的partner:为什么?为什么回头就会变成这样?
TA的答复很简单:因为回头就会看见。
——因为一回头就会看到残酷的真相:爱人已经死亡的事实,家乡已经覆灭的事实。
只要不回头,你就还不算失去了一切:你还可以保有爱人的幽灵,也可以保有对家乡的眷恋。
因为你还可以心存幻想,在不去感知那个残酷的真实之前,你还可以幻想一切的其他可能性。
但是人是很难不回头的。
首先是因为事实就摆在眼前。再有就是之前看到有网友说过,“那种回头来源于内心中一瞬的塌陷,也就只因有那一瞬的塌陷,就一切都完了。”
对逝去之物的爱就是这样,因为怀恋所以不堪回首,因为一旦回首就要接受它已经逝去的现实。 但是不回首也是不可能的,哪怕你能靠回忆、靠幻梦、靠谎言、靠艺术再创作来保有对逝去之物的这份爱,也难免会有连自己也不相信它依然还在的瞬间,而这一点点的不信就足以让怀恋之物的虚影被现实打破。
《燃烧女子的肖像》的结局也是这样:我要你承认对我的爱,就不得不让你也直视失去我的现实。 但即使那样,也还是请你回头,向我看过来吧。
(1/?)
【夫妻打离婚官司时老公突然扛起老婆就跑 两人事后平静离开】陈某与李某系夫妻,结婚二十年,双方先后生育了二子一女。近日,陈某却以李某酒后多次对其家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一审法院认定陈某对夫妻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举证不足,双方具有深厚感情基础,仍有和好如初的可能,加之李某不同意,故未准予陈某与李某离婚。陈某不服,向我院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前夕,李某因陈某坚持离婚而情绪激动,当庭抱起陈某冲出审判庭,陈某吓得大叫。
为避免李某对陈某采取过激行为,承办法官与值班法警当即叫住李某,呵斥其放下陈某,并对李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公然藐视法庭纪律,已严重扰乱了诉讼秩序,妨碍了民事诉讼活动,人民法院可以视情况对其拘留并罚款。最终,李某平复了情绪,当即书立检讨书表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过激,并保证不会再有类似错误行为。
为进一步实质性化解双方情感矛盾,承办法官综合案件情况,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在情理法上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面对现状,和平解决问题,同时,将离婚对家庭、子女带来的影响一一告知双方,并结合具体事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对双方当事人作心理疏导。陈某终于同意再给李某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双方均表示认识到婚姻经营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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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战老兵(美军,作家。代表作:言情小说《科幻薄熙来,在十九大夺舍习近平后坚持我的重庆模式不动摇过了五年居然没人发现》、科幻小说《1893年的韶山村,我给毛大哥递上一盒避孕套但为保万全还是给他做了绝育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