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我再来增加一点噪音。
这几年欧盟在推被遗忘权,意思就是说个人有权要求搜索引擎和Archive站删除所有相关的信息。个人博客当然属于此列。唯一要注意的是欧盟针对的是全球性的网站(Google, Internet Archive之类的),如果我个人编纂一个列表不受任何限制。理由是如果一个第三方想搜索你,他们会去这些大网站,而不知道我个人的这些小list。
所以Vanilla“互联网精神”也不一定就符合时代需要。我其实一直觉得拿任何精神、习惯、“你觉得我觉得”说事只会越说越乱。只看法律规定谁拥有什么权利就可以了。
比如说这里只是在说编纂一个超链接的列表。如果是复制内容拿直接按照版权许可操作就可以了。没有许可即侵权。很简单的事。
@board 各位,我在ao3上发了一篇文,后来收到邮件提醒,说Your work xxxxxx was listed as the inspiration of xxxxxx by xxxxxx. 然而这篇文的作者连个评论和点赞都没给我留过,就悄无声息这样子了!我看了一遍那篇文,差不多就是把我那篇扩写了一下又增减了一些细节!我非常火大!
但因为对方是外国人(我那篇也是英文)再加上我那篇文的题材比较特殊(很变态的梗,在国外也会被看成proship那种)以及我不想让我墙内墙外信息互通,所以不管是在微博还是推特挂都不太可行,于是就默默忍了下来,只是在自己文的notes部分对此事进行了一番说明。
但我昨天忍无可忍,就评论指责了对方的行为,结果今天一看对方直接unlink了我的文并且把评论区也给锁了!我真的是有苦说不出,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我除了在我文的notes挂人完全不知道该咋办,再加上国内的这个局势,我完全不敢开放我文的权限给非注册用户!
请大家提提建议,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如果无法进行进一步的处理,我应该怎么调整自己的心态?因为我很喜欢自己的这个创意,觉得心态崩得我没法继续写这篇了……但我知道如果我不写才是真的输了……我还担心如果我更新会被那个人继续抄袭……
过一种假想中的战后生活。
森山未来裙下之臣。
狗形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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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梦想是能钻进森山未来❤️的大裙子底下睡觉。次终极梦想是被井上尚弥揍一拳。
上一个曾用名:路尿社最新消息:人类莫名狗化,比格犬称与事件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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